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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破格申報須知
2018年05月09日
職稱破格申報須知
1、職稱破格申報受理范圍:市屬、市管單位人員申報職稱,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或當年職稱外語、當年專業課考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但工作業績突出、成果顯著的。
已有政策文件明確規定破格條件的系列(專業)按文件規定執行。
2、職稱破格申報受理時限:自年度評審計劃公布之日起,至規定的各評委會接受材料截止日期止。
3、職稱破格申報程序:職稱破格申報應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推薦,經局級主管單位或所在區縣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并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辦理破格時請攜帶申報人學歷、職稱、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原件退回。
4、職稱破格申報審核時效:職稱破格申報審核僅當年有效。經審核參評但未通過人員,若未取得新的突出業績,次年申請不予受理。
職稱破格申報審核表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
工作單位 | 部門 | 行政 職務 | ||||||||||||||
現從事 專 業 | 參加工作時間 | 從事本專業 技術工作年限 | ||||||||||||||
學 歷 | 畢業時間 | 畢 業 院 校 | 所學專業 | 學位 | ||||||||||||
現 | ||||||||||||||||
原 | ||||||||||||||||
現專業技術職務 | 任職資格取得時間 | |||||||||||||||
申報專業技術職務 | ||||||||||||||||
需破格項目 | ||||||||||||||||
工 作 簡 歷 | ||||||||||||||||
起止年月 | 在何單位何部門 | 從事何專業工作 | 任何職 | |||||||||||||
破格申報理由(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的突出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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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獲獎、取得專利、制定標準、發表論文、出版論著、譯著情況 | |||||
專業獲獎、取得專利、制定標準、發表論文、出版論著、譯著名稱 | 時間 | 項目內容 | 授予(頒布)單位、刊物名稱、期號、出版單位 | 排名或撰寫情況(獨立、合作) | |
其他突出工作業績 | |||||
所在單位推薦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委、辦、局、總公司或區縣人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推薦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填報一式二份,一律由人事部門填寫,雙面打印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2、“破格申報理由”項可根據申報人實際情況調整欄目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