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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1年度職稱評審申報要點的說明
2021年07月06日
關于2021年度職稱評審申報要點的說明
各位申報人:
2021年度北京市的職稱評審工作在參評條件、申報流程等方面均有較大的調整變化,為保證申報人能夠正確、按時申報,并成功提交申報材料,現就有關問題做如下說明:
一、參評條件
申報人在申報前,需要詳細閱讀《北京市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京人社事業發【2020】17號)中的《北京市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條件》,特別要對照其中的“業績條件”和“成果條件”是否滿足來確定申報。
(可在北京建材行業聯合會網站和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查閱“京人社事業發【2020】17號”文件)
二、申報環節
1、申報時間:7月6日——7月26日。26日是關網時間,申報人不能再進行網上填報、上傳資料和提交材料。因此,7月15日前,申報人必須完成申報信息的填寫、證明性材料上傳,同時要完成申報表及公示材料等下載打印并交由工作單位審核、蓋章,20日前必須公示(不包括周六、周日兩天),這樣才能保證在26日前完成職稱申報并提交成功。
2、公示要求:須滿足5個工作日時限要求。在申報截止時間(7月26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上傳(包括公示材料),并提交才視為報名成功。因此,申報人必須考慮公示的5天時間,即在7月6日-26日之內。
3、填報信息要求:申報人在填報每項信息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填報說明。
以上三點請申報人高度重視。
三、信息修改
今年申報系統只提供一次“退回修改”信息的機會,且有時限要求,申報人逾期未修改將視為放棄申報。因此,申報人在填報信息時要正確填寫,認真檢查;上傳的所有材料要真實可信,能佐證業績和成果,切勿出現錯誤。
四、短信提示
在申報、審核、繳費、答辯等重要節點,申報系統將向申報人注冊手機號碼發送短信通知,請隨時關注。
北京建材行業聯合會
2021年7月6日